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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自然是人类的家园,人类社会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要占据一定空间,并从环境中获得物质和能量;另一方面,人类的新陈代谢和消费活动的产物要排放到环境中。曾经有人喊出了“征服自然”的口号,得到的却往往是抚不平的创伤。善待自然,顺应自然的规律,保持与自然的和谐,也许这才是今天我们真正要做的。
  [文一]
  我不认为我征服了沙漠
  愚茶
  20世纪人类最爱说的就是“征服自然”,还爱说:“……展示了人类的力量”。征服自
  然,怎么叫做征服了呢?爬上去踹两脚,这就是征服了吗?十几二十个人准备上一年半载,满负物资装备,还得有人为他们打好一个又一个前站营地,惴惴不安地躲避着暴风和雪崩,侥幸爬到了山顶就可以插上旗子说征服高山乃至征服自然了?
  意大利有个女探险家独自穿越了塔克拉玛干沙漠。当她走出沙漠之后,她面对沙漠跪下来静默良久。当有记者问她在征服沙漠后为何跪下的时候,她极为真诚地说:“我不认为我征服了沙漠,我是在感谢塔克拉玛干允许我通过。”
  同样的道理,登山是可以的,但登山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是征服了高山,而是应该感谢山允许人的攀登。其实反过来想想,那么多的人不遗余力地要去爬高山,那么执著那么强烈地要登顶,当他们怀有“壮志”的一瞬间,是不是已经被山的魅力所征服了呢?
  满负物资装备,还得有人为他们打好一个又一个前站营地,惴惴不安地躲避着暴风和雪崩,侥幸爬到了山顶就可以插上旗子说征服高山乃至征服自然了?
  至于通过登山来展示人类的力量,更是大可不必。我们的“力量”大自然早已经领教过了:几百年长成的大树,人可以只用三分钟就让它倒下;几万年才长成的一片热带雨林,人可以几天之内将其变成一片赤土;大自然要花几百万年才能生成的物种,人可以用几十年就让它消失。山,可以炸平;湖,可以填满;海洋,可以当作自家后院的垃圾场;天,都可以戳个窟窿……还有什么我们办不到的?
  老子说过“胜人者力,自胜者强”。用力量征服别人仅说明孔武有力,靠自知之明和自律战胜自己才是真正的强者。
  从古猿到现代人的进化过程,我们一直都是在使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力气。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继续使用自己的智慧来消除自身的贪婪、自大和狂妄的“征服欲”,做一个真正有力量的强者呢?
  什么是真正的力量,让我联想起电影《辛德勒名单》中的一个片断。辛德勒问纳粹军官为什么我们要杀掉这么多无辜的人?军官回答:因为我们有权力。辛德勒说不对,这不叫权力。军官很惊讶,追问什么是真正的权力。辛德勒告诉他,有一个小偷犯了偷窃罪,他被带到国王面前,国王本可以处死他,但国王对他说,我赦免你。这才是权力!
  一棵参天古树,本可以用来做家具,但人没有伐倒它;一只珍稀野生动物,可能被投进汤锅,但人保住了它;一片平静的湖水,人没有让推土机隆隆碾过;一座圣洁的高山,人们放弃登顶,而停下来欣赏她神秘且宁静的美丽,并把她的圣洁和神秘代代相传。这,才叫做力量。
  (摘自《课外美文》)
  [品评]
  好文章不仅给人以美感,更应给人以启迪和教益。本文在“人与自然”方面作了求异思维,其独到的见解在于:“我们为什么不能继续使用自己的智慧来消除自身的贪婪、自大和狂妄的‘征服欲’,做一个真正有力量的强者呢?”也就是在告诉人们,热爱自然,保护自然,才能真正显示人类的力量。
  作者并未板着面孔说教,而是不疾不徐,娓娓道来,穿插引证,对照比较,丝丝入扣,发人深省。
  [文二]
  你的欲望 我的悲怆
  张捷
  不能用枪,要用棍棒,因为枪弹会损坏小海豹雪白的皮毛。杀戮让小海豹头开脑裂,有的在剥皮时还在痛苦地挣扎蠕动。前来保护自己孩子的成年海豹也难逃乱棍。纯洁安静的冰面上一片凄厉叫喊,鲜红的血将方圆十几里的白色世界渗透。
  六七十年代,每年春天,这幕惨剧都会在加拿大东海岸上演,只为满足欧洲对海豹皮的需求。
  如今,被加拿大政府允许的商业捕杀再度如火如茶。这次遭殃的是雄海豹。l997年有40万头海豹被杀。
  一位中国环保人士到加拿大,当地人说,这一轮加拿大海豹被杀,是为了给你们东方人,特别是中国人补肾。
  他无法否认。国内的电视屏幕上,一位因出演潘金莲而成名的女星,正每天在电视广告中唠叨:人人都为礼品愁,我送北极海狗油——海狗,就是海豹。
  他们可能不会想到,为了自己的私利,中国渤海湾的斑海豹已经濒临灭绝了,加拿大海豹接着遭殃。
  从远古的漫长岁月中一起走来,人类虽一直利用动物,但并未给它们带来灭顶之灾。工业革命后,征服自然的工具不再是手、斧头,而是机械、科技。人类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如此有力。心存畏惧的生存挣扎,终于演化为肆无忌惮的欲望释放。
  不只如此,几乎每个让人类激情迸发的单词,背后都有一曲动物的哀歌:
  爱情。每年中国几百万只相思鸟被送到日本,供少男少女表达浪漫爱情。为了一只鸟成为笼中物,捕捉过程中会使20只鸟死于非命。
  美食。毛里求斯的渡渡鸟被当做“活罐头”吃绝了。中国海口市正时兴用野生鸟类熬粥。一家美食城赫然打出灯箱广告:“鸟的王朝,粥的世界。”
  时尚。“沙托什”,可以从指环中穿过的戒指披肩,用藏羚羊绒织就,贵逾黄金。
  健康。熊胆汁清肝明目,且除痔疮。虎骨、麝香各种以动物为原料的药酒,效果显著;而中国东北虎,目前仅余7只(野生)。
  战争。1991年波斯湾海域战火纷飞。海湾内形成一片长56公里、宽16公里的油膜。所经之处200万只海鸟丧生,一些特产鱼种永远消失。
  利润。全球每年的野生动物黑市交易额都在100亿美元以上,与军火、毒品并驾齐驱。
  许多野生物种甚至还没有被人类认知,就已永远消逝了。在地质时代,鸟类平均300年灭绝一种,兽类是8000年。如今,自然界植物灭绝的速度是每小时一种,动物是每天一种。灭绝还在以加速度的趋势进行着。
  “一切动物皆为平等”,这种论点对多数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来说不那么容易接受。可即使只为人类自身着想,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对其他生命的不节制行为是一种不妙的事。
  (摘自《兰州晚报》,有改动)
  [品评]
  文章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的贪欲给动物世界带来的悲剧性后果。试想,动物的被戕害,意味着生态被破坏。生态不平衡使人类不再拥有和谐宁静的家园,人类为贪欲将付出怎样的代价,也就不言自明了。文章以事实说话,因确凿的事实而形成很强的警策力量,特别具有现实针对性。
  赞美大自然

  对“人与自然”的认识,目光要着眼于未来,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待人类与自然界的矛盾。因为话题较大,所以需要在构思上用一番工夫,选一个精巧的角度。

  还记得天空的颜色吗?我一遍又一遍地竭力寻觅那些存在脑海里的点滴记忆:蔚蓝色的天空,在深秋时节,一尘不染,晶莹透明;天空像是一只大鸟的丰满的翅膀,全是白色羽毛般的浮云,白云之间有些蓝色的深渊,金黄色的太阳从那里出来了,它刚对大地看了一眼,就改变大地上的
  万物;太空靠着地平线,是绯红色的,在较高一些的处所转变成了淡金色,再上去是黄的,再上去又是碧色,再上去到了天顶,则是一种清澈的而鲜明的蓝色……我分不清这是何时的记忆,还是文学大师笔下的描述,眼前的天空没有一丝类似的感觉。

  清晨登高远眺,烟雾笼罩的都市中隐约可见的是不远处矗立的大厦,在它的两旁还有几座烟囱在那里悠悠地冒着浓烟,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刺鼻的气味,令人喘不过气来。不知不觉中,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如此恶劣,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质量竟如此糟糕!想当初刚到北京时,朋友告诉我,站在颐和园的万寿山顶,可以望见城中的景色,如今想来,那无疑是美丽的传说。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这一切又是谁作的孽?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生活废气……短短十几年间,我们用自己的双手消灭了蔚蓝色的天空!如果大自然有个法庭的话,我们又该当何罪?大自然不能审判,并不等于我们能逃脱受罚,历史上的伦敦“烟雾事件”,曾造成四天之内死亡4000多人,患支气管炎、冠心病、肺结核、心脏衰弱者不计其数,北京入冬以来大范围的流感爆发,就是大自然的一次警告。再也见不到蔚蓝的天空了,而我们所失去的并不仅仅是视野的开阔程度,还有我们的健康。对此,有良知的人们还能无动于衷吗?

  蓝天、白云是大自然的恩赐,然而,贪婪的人们并不珍惜它们,把一个清澈透明的天空弄得乌烟瘴气,实在有愧于地球上最富有智慧的“高级动物”这一称谓,更是有负于自然管理者的使命,追根溯源,就是人类贪图舒适的自私本性,为了自己的舒适与方便,置自然环境和其他生物于不顾,导致了大量的生物种类灭绝,和谐的自然环境惨遭严重破坏。正如一位学者描述的那样,人类文明脚步走到哪里,哪里就留下一片荒芜。从污染源分析,过去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是煤烟型,随着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汽车尾气污染已十分突出。汽车的出现是当代人得以自豪的现代文明标志,而这一工业文明的出现,带来的是极不文明的效果。这岂不是对现代文明的极大嘲弄?

  严重的空气污染使北京人惊醒了,人们下决心要“擦拭天空”,还我蓝天。这是希望所在。然而,或许我们该反思的应当更多,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过去的电车、老式煤气包汽车早已退伍,可如今人们不由发现,被淘汰的老式交通工具恰恰都是有益于环保的,于是人们又在研制把燃油车改为燃汽车。这一反复告诉我们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与人类的急功近利不无关系。我们不妨想一想、看一看,空调的出现给我们带来了温暖和凉爽,却排放着大量的氟昂里有害物质;化肥的大量滥用,给我们带来了丰收,也导致了土地的板结和蔬菜的变异;飞机的展翅给我们带来了交通的便利,却导致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几乎所有的现代文明都是一口陷阱,造成了大量的现代病。有灵性的人类在创造一项项现代文明时,可曾考虑过它的出现会带来什么样的副作用呢?不错,社会总是要发展的,但是任何经济发展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否则我们亲手制造的将是毁灭自己的“定时炸弹”。

  还记得天空的颜色吗?如果你忘了,不妨去看一看、想一想。还我蓝天,不能只是梦想。我们无路可退,只有背水一战。人类应当有一点责任感,把自己污染的天空,重新擦拭干净,让我们的子孙又能看见那一望无际的蔚蓝色的天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17
溪 水
透明的溪水,明净得就像母亲的眼睛。
春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斑斓;
夏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浓绿;
秋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澄碧;
冬天,你疲倦了——合上眼睛,也停止了唱歌。
你摄取蓝天的云朵、黄昏的晚霞、夜空的星星;还留下我儿时的身影。
呵!这溪边沙沙作响的甘蔗林,带甜味的风,曾把我童年的梦吹拂!我躺在你的身边,感到靠在母亲胸膛上的幸福……
你是我们生活里的一支古老的歌——
你望见骑毛驴的迎亲的队伍来了,几支唢呐奏出悲哀的音乐;
你望见几个壮实的汉子,抬着笨重的木棺来了,把老人送上山坡;
你也听见:山脚下的独轮车,带着吱吱哑哑的声音,在贫穷的土地上呻吟而过……
如果没有你,谁给我们留下自然的彩色;
谁给我们记载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呢?
透明的溪水,你给了我一双能够分辨色彩的眼睛。
当我在你身边,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少年时,就不得不远行了。
你像养育我的母亲一样,送我出山吧!

我的感受:
文章开头把溪水视为“母亲的眼睛”,接着写出了春夏秋冬“眼睛”里流露出的色彩,这既是对溪水的歌唱,也是对母亲的歌唱,因为这溪水里曾“留下我儿时的身影”,曾让我享受过母爱般的幸福:她记住了山沟里发生的一切,记住了“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并把养大了的“我”送出了山去。溪水是歌,母亲是歌,文章本身也是一支哀怨的抒情山歌。溪水啊,我的“母亲”。母亲啊,就如同这溪水。母亲啊。,你看着我长大,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我留恋与你在一起的时候,与你在一起的感觉。我感受到了母爱!请原谅我儿时的淘气,请原谅我小时候不懂事!这一切,就让我现在来“弥补”。我爱你,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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