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证不能完全替代身份证的,因为他们的功能是有区别的,但是士兵在服役期间,士兵证是可以大部分替代居民身份证功能了的。
1,士兵证
士兵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的身份证件,具有法律效力。
(1)士兵证是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士官)身份的证明,由所属部队司令部发放管理。
(2)士兵证号码为七到八位数,从左至右前两位数为军级单位编号,其余五位数为士兵证序号,由各大单位自行编排。
(3)士兵证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违反规定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严肃处理。
(4)士兵证的制作和发放费用已由总部统一支出,各单位在办理士兵证时不应再收取士兵的押金。
(5)义务兵选取为士官或士官晋升后,如士兵证过期应换发新的士兵证,如没有过期可不换发新的士兵证,在军衔栏填写新的军衔并加盖批准首长印章即可。
2,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一般指证明居民拥有居住国身份的凭证、证件。
(1)在中国指由公安机关颁发给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身份证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2)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唯一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
(3)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
(4)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1989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公布施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