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与小三有了孩子,我想与他离婚财产会怎么分?

如题所述

1、《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原则是平分共同财产和债务,对于你老公有外与小三同居并生了小孩,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建议先和老公协商处理,未果的话再委托专业负责的律师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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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8
首先理智,现实是不看谁有理,站理乱下决定,后果更严重!打个比方,小病早期不治疗,发展到癌症,开刀有时比不开刀更危险!这是现实生活!离婚对孩子的人生影响,后半生感情纠结,现在年龄,名誉啥的,都要综合考虑!
1,如果你年轻,孩子不大,老公不爱你,对家庭和孩子不负责任,而且你有更好的替补,那么,赶紧的一刀两断,断的越彻底越好!癌症早期有的治,睁大眼睛,这点伤不算什么,大好人生等着你!
2,人过中年,40岁以上,那么,癌症晚期。只要老公对你对孩子好,有家庭责任感,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那么建议保守疗法吧!成功的男人大多都是多情种,你要学会容忍大度,为了孩子和家庭维系付出是值得的,毕竟没被别的女人拐跑,对你和家庭是有感情,否则伤害自己和孩子,还让别的女人得意,是傻!毕竟不能抱着道理过下半辈子,
现实生活中有2个家庭的成功男士不少见,而且对2个家庭都很负责!财产别考虑,有法院!想多分找关系!三思而后行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5-08
老公在外与小三生有孩子,你可以去起诉离婚,你老公属于过错方,法院判决时会认为你老公是存在过错过的,可以不分和少分财产。
第3个回答  2021-05-08
老婆没有其它婚姻错误前提下,只要能证明小三孩子是你老公(一般正常以dna报告为准),那么基本可以离婚要求获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老公净户离开),最起码也是获得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夫妻共同财产少而老公个人财产相对多的,还可以扣取老公个人财产补偿老婆。
第4个回答  2021-05-08
老公在外边与小三有了孩子,那过错方就是你的老公,这个孩子就是其有了外遇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造成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应该少分或不分,所以,你应该能得到大部分的财产,不过,要对财产进行核实,免得你老公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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