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出给我调岗,我不同意,就没去新岗位报道,每天仍然去老岗位上班,单位把我打卡数据取消了,我就拍照打卡上下班。三天后,单位以旷工为由把我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要我签字确认,限我五天之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
我不服单位的做法,因为我没有旷工,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并领取失业金。但如果领取失业金就要先到单位办理辞退离职手续,这样是否表示我认可了旷工辞退?那我劳动仲裁的赢面是否会变小?如果先去劳动仲裁,过了五天,单位可能就不给我办理辞退离职手续,我就领不到失业金。请各位帮忙支支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