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5天被恶意辞退,有必要去劳动局申请赔偿金吗?

如题所述

工作15天,如果对方正常支付工资,则没有赔偿金只有工作半年以上才有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按年限赔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员工严重违纪或者其他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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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7
被恶意辞退,你首先可以做的就是向企业方直接提出抗议和诉求。
企业没有充分的理由,无论是试用期还是合同期,与员工解约都要给与相应的赔偿。
试用期内,应该可以争取1个月左右的薪资补偿。
如果企业固执己见,不愿意协商以及合理的补偿,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局进行反应。另外,一般城市都有劳动仲裁机构,可以向他们反应。
第2个回答  2020-01-17
首先,你说的恶意辞退是否指没有拿到15天的工资?
如果你已经拿到了工资,只是你觉得公司辞退你的过程非常恶劣,需要去劳动仲裁申请赔偿金。
虽然劳动仲裁是免费的,还是需要衡量一下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和补偿金是否对等。
其次,工作15天就是0.5个月,按照劳动法规定,工作满1年最多赔偿1个月工资,就算是非法解除,最多双倍,也就是2个月工资。
0.5个月不知道劳动仲裁是否会受理,你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热线12333,先问清楚再说,要不然还浪费时间精力呢。
而且,一般必须在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仲裁才能受理。
总而言之,你最多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但是社保缴纳的最低标准是一个月,没有半个月的。
所以,公司即使为你缴纳了社保,你还需要自己支付个人部分的社保,整月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20-01-17
工作了15天,被恶意辞退,有必要去劳动局申请赔偿金吗?我觉得为什么会遇到恶意辞退的呢?一般情况下,如果这个样子,我觉得有必要劳动局申请赔偿金,因为不管是什么样子?都是你的劳动成果,不应该被这么浪费掉,我觉得吧,可以的话直接找一下上直这个公司的上级以及老板,寻找一个说法,如果是真的是恶意辞退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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