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六月八号入职的,差不多五个月了.试用期三个月,有签协议,但自己这里没有一份.三个月刚满,老板突然对我很挑剔,那几天老是批评我这批评我那,然后财务通知我去办公室,告诉我我试用期结束给我每个月加一百块钱的工资,这跟我当时应聘的时候有出入,理由是我表现不太好.我当时有点情绪,我说:我表现怎么不好了?就算没做出什麽成绩,但我自认为我态度很好.被同事们劝慰过之后,我冷静平静下来后去找财务签合同,她却说让你签的时候再签吧,之后这件事一直被搁浅, 虽然我同事说我社保买了,试用期之后住房补贴也享受了,劳动事实关系存在,但我总是觉得少了份保障.自己好像也没有可证明的证据,没有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每次都是在财务那里签字,然后打到卡里,卡是我自己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