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借书,需要办理广州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条件如下:
1、持本地身份证或广州社保卡的居民证办理广州图书馆读者证。
2、持异地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护照等任一项,下同)的常住居民:本人凭上述证件以及长期居住证明材料(本地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近3个月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账单等任一项,下同)办理。
3、持异地有效身份证件的非常住居民:本人凭上述证件办理临时读者证,有效期为60天。
4、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凭上述证件或户口簿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相应的读者证,监护人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1、退证
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后,凭办证时的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及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退证手续。
2、挂失
遗失读者证的,须及时通过电话或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电话挂失须于一周内亲自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3、补证
读者证遗失或损坏的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补证手续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身份证或广州社保卡充当读者证的读者,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本馆总服务台免费办理注册手续。
4、激活
临时读者证过期可凭办证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读者证办理激活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图书馆-办证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