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村子买了块宅基地,这地是他们村子自己推荒山推出来划分给本村村民的宅基地,多出来的几块地被我和其余几个人买走,我在这块地上修了一院地方,现在要出售,但是没有土地证,村委会说他们自己也没有土地证,这说法合理吗?出售给别人以后会有问题吗?有当时买地的买卖合同,和村委会的证明。
买村里的地建的房子,没有土地证,需要办理土地证,不然就算违建。政府有关部门会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购买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的问题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乡规划法
嗯,太感谢您了,那假如这地被征收拆迁会影响赔偿吗?现在买家就借此为由压价。对了,我这还有当年缴纳违建罚金的票据,这个能说明我的房子是合法的么。
追答谁买了你的房子,吃亏的是买房的他们,不是你。
你怕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侵犯你的利益,买房者却怕你侵犯他们利益。
有当年缴纳违建罚金的票据,不能说明你房子是合法。因为卖地给你,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过,村委会有错在先,村委会是不会自扇耳光的,所以会尽力维护你的利益。
在中国,行政干预法律也常见。尤其是你这种小产权房。
建议你找一下专业律师咨询一下,你这种情况的行政处理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