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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透视: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趋势
1、青少年犯罪数量急剧增加。据统计,在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天津市的情况看,1997年至1999年的三年间,25岁以下的青少年作案成员共有6632人,占全部案犯总数的47.4%。而且,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明显的逐年上升态势。
2、青少年犯罪主体出现低龄化倾向。据有关数据分析,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天津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
3、青少年犯罪形式上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从青少年案犯的身份上看,农民、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居多,他们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不强,在实施作案时常常缺乏明确的动机和目的,表现出很大的盲目性。从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看,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呈现出片面性和表现性,感情易冲动,作案前缺乏充分的犯罪思想准备,犯罪往往带有突发性、偶发性特点。
4、青少年犯罪类型明显增加。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新类型比以往明显增多,依次排列是:盗窃、抢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其中主要是盗窃和抢劫,约占75%左右。近几年又添了新的犯罪类型,涉毒、涉枪、赌博、卖淫嫖娼和拐卖人口等犯罪日渐增多。
5、青少年犯罪性质恶性化趋向明显,暴力性加重。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
6、青少年犯罪手段向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75%属于团伙作案,他们往往是结伙行动、一起作案、一拍即和、一哄而起,互相壮胆,具有纠合性的特点。另外,青少年犯罪手段也逐步更新。他们在作案时利用科学技术的程度越来越高,成人化、智能化、科技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反侦察的手段也越来越多,青少年犯罪方式在不断升级,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二、多层面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内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家庭教育的误区。近等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失天不良,缺乏父爱或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的第一诱因。另外,即使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也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此外,父母的不良行为也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
2、学校教育的失当。目前看,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办学方向、治学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班级三、六、九等的划分,被划为“另类”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破罐子破摔,有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二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学校只重视智育,不重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品德“滑坡”,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多有批评少有鼓励,有的学校和老师甚至对这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流人社会。
3、社会环境的污染。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方社会的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蔓延,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游戏厅、台球厅等更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4、青少年自身素质的不足。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身体生理发青出现早熟现象,而其心理发展滞后,他们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自我约束力差,又缺乏一定的辩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三、 深层次思考:青少年犯罪的防治对策
共青团作为青少年组织,要在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力度的同时,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1、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其次,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要通过建立青少年自护学校,开展“青春自护行动”等行之有放的手段,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的规定,通过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护意识,提高防御能力。第三,坚持以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青。要围绕促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开展十八岁成人节系列教育、大中学生志愿者“三下乡”及新世纪读书计划等活动。第四,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及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障碍进行疏导。认真做好“双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预防在校学生旷课、逃学,游荡在社会上,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三不管”的闲散人员,减少和杜绝辍学学生,防止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染上不良习气。对那些思想不稳定,有潜在违法犯罪意识的学生及有劣迹的学生要时刻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清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倡树新风正气。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共青团、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团组织要进一步联合公、检、法、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继续深人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青年志愿者文化市场监督队,强化对文化市场、娱乐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重点开展好“让青少年远离‘三厅一台'”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电话信息台等不宜进入和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和服务网。同时,要大力加强青少年官、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满足青少年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积极营造适合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 本文文档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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