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与一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后,公司我与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与一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后,公司我与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招聘和签三方协议的过程中,都没有提到该子公司,当时我以为是在母公司工作,但是现在要求我与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之前根本没有听说过该子公司,我完全是奔着那个来招聘的公司去的,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违法,请问违反了劳动法的哪一条?我应该如何处理?是否能够毁约?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公司违反劳务派遣的规定,你已于母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属于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协议。母公司不得在将你派遣到子公司。
你可与公司协商。或者到本公司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调解,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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