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样的学生才能被推荐为保送生,具体评价标准是什么,各学校的保送生人数是怎么算的?
答:根据政策,同时符合
综合素质评价、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等三方面条件的学生才能被推荐为保送生。
这些具体条件是:综合素质评价方面,依据《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等第达到2A2B及以上、其中“品行修养”必须为A的学生才有资格被推荐;学业成绩方面,三年中按照不同比例折算分值,其中七年级占20%,八年级占30%,九年级占50%,每学年的两个学期期末学业考试各占一半,九年级下学期参照一模考试成绩,学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社会、科学五科。凡是学业成绩在学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前12%,每学期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且中考体育成绩达到25分及以上的学生有资格被推荐;特长发展方面,根据《2009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中的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竞赛优惠加分条件来计算,同一名保送生如同时符合多个优惠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各学校的保送人数按照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6.5%的比例(
取整数的下限)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