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受害人是我妈妈,她在建筑工地上给一个没有资格的包工头打工,但是包工头又是老板请的,老板也知道他没有 资格包工。而这期间,房东老板为了节约开支,又让我妈妈去开龙门吊(我妈妈也没有资质,房东老板一手交的),在工作期间我妈妈左大腿就让龙门吊的钢丝绳给卷了,三级残废。包工老板没有多少钱。我向问一下我是应该向那个索赔,应该怎么索赔,还有可以赔偿大约多少钱?还有忘了,我妈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我们已经上升到中级法院并且得到了结果,说是没有足够的事实证据,维持原判,但是我们觉得还是不服,因为我妈妈的责任占了30%,除去医疗费用已经没有什么剩下的了,我妈妈的后半生活已经完全没有了着落。。想问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