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到期提前换证,换证之后违章扣分按照初次领证的记分周期扣分处理。
驾驶证记分周期不是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而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假如在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者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方能将分数清零。
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要增加科目三考试。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七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核实机动车驾驶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进行变更备案;经核查发现未按规定参加审验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审验;经核查发现记满12分的,应当按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书面告知其应当在十五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考试。
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满分考试中需要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降级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驾照扣分清零领证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