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伤鉴定出来了是8级,我现在在上班,我想和厂里解除劳动合同,厂方不同意怎么办,还有我可以不用上班

7-10可以和厂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职工单方面解除还是必须要厂房同意?

1、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由社保中心支付相关费用;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2、你可享受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若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金的数额,各省市规定不同,你在网上查一下你所在省市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知道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01
1、不管你是否要求辞职,8级工伤厂方都要一次性补偿10个月工资给你。
2、如果厂方没补给你可以要求厂方兑现,要辞职了当然不应该再拖了,否则可以告他。
3、你想和厂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厂方同意的,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即可。问题是厂方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应该给你工龄补偿,你提出与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厂方不需要给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工龄补偿。要知道工伤补偿和工龄补偿是两项补偿,前者是工伤就要给,后者只有厂方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才给,自己主动提出是没有的。
4、一般工伤出外面不好找工作,所以国家法律要求企业要优先照顾工伤人员的就业问题,并要安排合适的工作,这无论如何对企业都是个负担(当然是应该的),现在你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企业来说是卸包袱了,企业方不同意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你坚持,可能企业还高兴呢。当然如果你有更好的出路,也未尝不可。
第2个回答  2010-11-01
第一,厂方是否按工伤八级给你进行了赔偿?
第二,你是否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这两个问题你都可以去百度文库搜到最标准的答案。找到答案后去你所在地的劳动局找监察大队投诉。
第3个回答  2010-11-0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你是山东的,以下是山东省的具体规定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03-11-21

35条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综上所述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0-11-01
如果你提前30天的交书面申请的,就可以离职,公司不同意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5个回答  2010-11-01
你好,我是律师。对于你的提问,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有几种情况:一是,双方协商解除;二是,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还在试用期,是提前3天通知。另外,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如果是第三种情况,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与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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