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正常辞职手续办理离职,但用人单位要2个月后才给结算工资合理吗?

我是二手房中介的业务,按正常离职手续提前了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但公司却提前批准离职了,但并没有马上给我结算工资,理由是员工离职(基本工资+提成)要2个月后才能结算(并且公司规章制度好像有说明这点的),这样合理吗?如果我到劳动局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有效吗?另,我进入公司1年10个月,公司并没有与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购买过社保之类的,离职时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1、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向你一次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可要求单位补交。<<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若你以单位未为自己缴纳社保费为由辞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若协商不成,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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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2
可以的,他们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已经不对了,什么理由都没有,你可以去找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3-12-12
通过正确手段.告他.黑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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