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三个以上,超过三个。
国家关于
液晶显示器坏点的规定涉及到 LCD 坏点的国内标准有两个,一个是国家标准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制定于 2000 年,另外一个是信息产业部在 2003 年制定的行业标准 SJ/T 11292-2003 《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的规定 在这个涵盖笔记本的国家标准附录 C (提示的附录)部分“ LCD 坏点可接受标准”中,对
对角线尺寸为 21.3 、 26.4 、 30.7 、 33.8 、 35 .8cm 这 5 个尺寸屏幕坏点数做出规定, 35.8cm 才相当于 14.1 英寸 ,可见这个标准根本没有考虑 IT 的
摩尔定律,也没有预见到 LCD 普及的速度。 14.1 英寸以前的尺寸因为不是主流,单看最后一个14.1 英寸的规定: 35.8cm(1024X768)黑白点 连续点 像点 总数白点 R+G+B<=12 12 两点连续 <=3对 三点及三点以上连续 R,G,B<=0 黑点 R+G+B<=12;R,G,B<=7 12 两点连续 <=3对 三点及三点以上连续 <=0 注: 1 白点在全黑屏幕下检测,黑点在全白屏幕下检测。 2 每个像素包含 R 、 G 和 B3 个像点: R - Red 红色 G - Green 绿色 B -Blue 蓝色 R + G 十 B <=表示三种像点总和小于等于可接受数, R , G , B <=表示梅种像点均小于等于可接受数。 3 连续点的定义 4 坏点距离 白点间距不小于 15 mm , 黑点间距不小于 5 mm , 连续坏点,每对间距不小于 10 mm 。 5 经过
透光率 5 %的滤光片不可见的白点为非缺陷点。 6 表中所列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的部分常用屏幕尺寸的坏点标准。 这个标准的起草单位有**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长城计算机、联想、方正。《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在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规定了“可接受失效点”:测试中可接受的失效点见表 A.1 。失效点等级见表 A.2 。 表 A.1 失效点 失效点类型 描述 1 类 像素处于选择态( L >0.75 L 亮 +0.25 L 暗 ) 2 类 像素处于非选择态( L <0.75 L 暗 +0.25 L 亮 ) 3 类 像素或子像素处于非常态(不属于 Ⅰ、Ⅱ类型) 失效簇 5 × 5 的像素块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失效像素或子像素 L 像素的亮度 L 亮 选择态下像素的平均亮度 L 暗 非选择态下像素的平均亮度 表 A.2 失效点等级 每种类型最大失效点数 / 百万像素 等级 1 类 2 类 3 1 类或 2 类失效簇 3 类失效簇 Ⅰ 0 0 0 0 0 Ⅱ 2 2 5 0 2 Ⅲ 5 15 50 0 5 Ⅳ 50 150 500 5 50 注 1 : 每个像素包含 R , G , B 三个子像素点。 注 2: Ⅳ级或Ⅳ级以下的失效点等级 应在产品明示规范及使用说明中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