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怎么分配

我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姓和我不一样。我父亲和她妈离婚20多年了。但是现在,我父亲突然想要立遗嘱。
我父亲离婚的时候是净身出户的,而现在的财产都是和我母亲共同挣得的。而现在我的那个姐姐总是来我家。要求分的财产。
我想问一下,能给她吗。要是必须得给 的话,财产应该怎么分。
另外,我家部分房产都是我的名字,这个算在遗产里吗?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综上所诉
(1)你的姐姐也有继承权,但如果你父亲写遗嘱,不分给她也行。
(2)你父亲可以处分的财产是这样的。
夫妻共有财产=你父亲的财产+你母亲的财产,所以假设你们家有10000元,那你妈的5000元得先拿出来,你父亲可以处分的遗产只有5000元(3)你父亲可以在遗嘱中表示把这5000元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人,也可以把5000元赠与任何一个陌生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18
这是你与你母亲共同创造的财产,依法规定你父母应共同拥有一个份额,因为你父亲虽出家,但他们的婚姻关系仍存,所以说你的姐姐与你依然享有该份额的继承权;另一份额你有权独享,建议你请求司法协助通过协议确定各自财产的份额量。后一问题的产权应属道德范畴,如果房地是祖宗地或你与你母亲共建,应属家庭财产,只是你的贡献大可以要求多分;反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与他人无关。(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3-11-18
在你名下的房产与她无关,不在你名下的财产她都有份。
第3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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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11-18
可以不给,你名字的房产不算遗产,就看你自己想不想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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