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报考军校的士官考生,在逐级选拔的基础上,实行军事科目考核和全军统一文化科目考试。
士官考军校的条件
一、在政治上,必须听党的话,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报考机要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中央军委关于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审查条件。
二、在文化程度上,士官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
三、在服役年限上,士官服现役须在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当年9月1日)。
四、在年龄条件上,士官考生年龄应当在22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士官,年龄可放宽一岁(截止当年1月1日)。
五、在身体条件上,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六、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士官,应当具有培养为基层指挥军官的基本素质,经过师(旅)级以上单位教导队或者训练机构骨干集训。
七、士官考取军官院校后,在取得学籍的同时取消原士官生活待遇,依据服役时间,执行相应的供给制学员的生活待遇标准。
扩展资料:
士官考军校考试的资格
(1)有资格参加考试的士兵考生数量,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
(2)士兵考生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审查、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考核、党委审批的程序选拔确定。
(3) 旅团级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可以视情组织军事科目、文化科目预考和体格初检;选拔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
(4)士兵考生报考军队院校的志愿,采取个人选择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5) 士兵考生所在单位应当在保证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同时,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