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份额如何继承?母亲和子女什么比例分配?

我父亲病逝,母亲健在 留下三处住房,所有权还是在我父亲名下,现由三个子女分居住,母亲一直由我赡养,两个女儿在外地,
请问遗产份额如何分配?

第1个回答  2010-10-22
那个二楼的什么法律网说错了!又看到个不懂就乱说误导人的!还分成四分,拜托,有个概念叫夫妻共同财产好不好!跑题了,回答问题。看你的情况老先生应该无遗嘱吧。按法定继承。房子无论写的谁名字,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也就是说房子有一半是属于你母亲个人的,另一半才是你父亲的,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才是你们四人要平分的。说白了这三处房子最后是你母亲占大部分,而不是四人均分。这和母亲跟谁住,姐妹是否在外地无关…除非你是想说她们没对父亲尽赡养义务,应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有一点,就为了多分那么点财产,指责姐妹不孝,太伤亲情了……除非她们真的对父母不闻不问,否则就是均分。法官也不会轻易认定谁是不孝逆子,不该分遗产的。原谅我说这么多,因为你的问法让我往这方面想了。法律实践中见了太多为了一点钱连亲情都不顾的人,觉得他们真是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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