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10-21
老父生前曾立有遗嘱,和我母商议其中将一处房产给予我继承,但因遗嘱方式不你父亲的遗产中 属于应该由你母亲继承的那一部分 她本人自愿转给你继承 是
第3个回答 2010-10-21
您好,您父亲的遗产应首先从与您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区分出来,之后若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若无遗嘱,则应分为四份,您母亲及您们三位子女共同平分。如果在您父亲生前,您的姐妹已在外地生活,您对父亲的照顾更多一些,您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希望该答复对您的问题能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