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还款的法律问题

我有个朋友一年前借给他朋友的哥们一笔钱做生意,当初说的是把这钱用于投资这个生意,所以借条写的是投资而不是借款,也没有什么合同。并且这个生意也压根没做,等于说就是我那个朋友把钱借给他朋友的哥们了,根本算不上是投资。我倒是觉得像诈骗。现在想把钱要回来,但是那个人就说这借条上写的是投资,所以不还。并且法院也驳回了我朋友的诉讼。请问现在除了使用黑势力还有什么通过法律难能解决的方法吗?希望有经验的法律人士能帮我解答。很急,急,急,急,急……

既然你朋友当初写的是投资,那就只能当做投资处理了。不过即使是投资,你朋友作为投资者之一,是有权要求查看账目和具体花销的。如你所说,如果那个生意压根没有做的话,你的朋友是可以撤回投资的。你觉得像是诈骗的话,就需要有证据证明当初找你朋友投资的人根本就没有做生意的打算,而是故意蓄谋骗你朋友的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8
借款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按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
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
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
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注意:
如果没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2个回答  2010-11-20
成立口头投资合同。不能按借款还款的程序索要这笔钱,法院不会支持请求。只能按投资来。要求撤回投资还是可以的。
只是我认为,如果你朋友是投资生意,应该算是个不大不小的股东。有权参与生意的决策和账目的查询。还应该有分红等。
向法院说明借款人未做生意的实情,并提交相关证据。比如当年的银行转账记录等等……应该会有用的。
第3个回答  2010-11-19
不要轻易地涉及黑势力,最好用法律途径,上面两个百友的意见都可行,你试试把,但是记得,法院只看证据!
第4个回答  2010-11-19
重新打经济官司,要求返还投资款,因为那上面写的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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