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准范围: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大部份都降)
降准幅度:1个百分点,降准后准备金率为16%或14%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贷便利(MLF),“先借先还”。
释放资金规模:约13000亿元。偿还MLF约9000亿元,释放增量资金约4000亿元,大部分增量给了城商行和非县域农商行。
降准目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可以增加长期资金供应,银行资金成本将有所降低。置换MLF使商业银行付息成本有所减少,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释放4000亿元增量资金,增加了小微企业贷款的低成本资金来源。要求把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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