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 主要考核对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的了解与运用情况。其中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考查内容占60%左右。
学科综合知识: 分为文科综合1类、文科综合2类、理科综合1类、理科综合2类、技能综合1类、技能综合2类、外语综合类等7种。
(1)文科综合1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语文和中小学语文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语文知识的比例不少于60%。
(2)文科综合2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政治(含思品)、历史、地理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语文和各学科专业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语文知识40分,各学科专业知识60分。
(3)理科综合1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数学和中小学数学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数学知识的比例不少于60%。
(4)理科综合2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数学和各学科专业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数学知识40分,各学科专业知识60分。
(5)技能综合1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以及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语文、大学数学和各学科专业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语文、大学数学合计占50%,学科专业知识占50%(其中10分考察本学科英语知识)。
(6)技能综合2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科学、综合、信息、劳技及其他小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语文、大学数学、普通生活知识组成(包括生存技能、基本劳作技能、基础的自然科学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语文和大学数学合计不超过50分;生活知识中有10分考察英语知识。)
(7)外语综合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英语和中小学英语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英语比例不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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