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字“情书”
在云南景颇族,男女青年谈恋爱时,常以一些植物叶子作“情书”。此“情书”虽无文字,含义却很明确。一种叫“蒲榭”的叶子表示:“无论你躲到哪里,我都会拉你出来玩”;“石根哈”的叶子表示:“我诚恳的向你求爱,千万别拒绝我”;“木克”的叶子表示:“咱俩发誓永远相爱,决不变心”;如果收到对方的“莫那”叶子,那就等于说:“我不能与你在一起,不然别人会笑话我。”这就意味着被对方婉言拒绝了。
哈尼族男女谈情说爱时,小伙子则先送一束鲜花给姑娘,然后姑娘回送一束。如果收到的花是单数,表示女方同意谈下来;如果是双数,则表示拒绝男方的求爱。
凿 壁 谈 婚
聚居在贵州荔波的黑裤瑶族人,当女孩子长到十六、七岁时,父母即安排其单独住进大门边的“谈婚房”里。“谈婚房”靠外面的板壁上凿一小孔,叫“谈婚洞”。看中女孩子的小伙子在半夜三更叫醒女方,二人对着“谈婚洞”,隔壁谈情说爱。若女孩中意,可以继续谈婚论嫁;否则,即算告吹。
婚前“实习”
台湾阿美族男女恋爱一段时日后,女方自愿到男方家劳动一段时间,名曰“米达别”,意为成亲前的一个难关。这一习俗,源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按惯例,阿美人的家庭经济生活及家务均由家庭主妇负责,婚前女方先到男家“实习”,既能巩固爱情,又可检验与锻炼女孩当家理财的能力。“实习”期间,女方与男家同吃同劳动,但住宿回自家。“实习”时间长短,由男家决定,二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如经“实习”男家不中意,必须提出充足理由并付一定酬劳。但此类情况极少,绝大多数都能顺利过关,结成姻缘。
男子“出嫁”
广西的西林、田林一带边远山区,迄今仍沿袭着古老的“入赘”习俗,即男子嫁至女家,儿女随母姓。即便儿女齐全之人家,也情愿把儿子“嫁出”去,招婿上门。“招婿”婚姻,男方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置办。结婚当晚,须按女方姓氏给女婿更名改姓,女婿与女方同辈称兄道弟,禁忌“姐夫”、“妹夫”一类称谓。
酒 歌 迎 亲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与广西龙胜一些地方,苗族青年结婚,双方需各聘一名歌郎,在女方家中唱酒歌。酒歌有固定曲调与成套歌词,共三百六十行,一万五千余字,分九大部分,一般要唱一天一晚。一为“拦门歌”,男女方歌郎在山寨门前互陈自歉与谢辞;二为“十切”,双方对唱十段,反映本寨本族习俗;三为“么爷进地”,叙述苗族族源与迁徙过程;四为“结亲路”,叙述苗族婚姻的根源及范围;五为“三代根基”,介绍双方祖宗三代概况;六为“凤亲”,介绍结亲过程;七为“过定”,双方歌郎以长辈的口吻对新郎新娘训导;八为“谢主家”,男方歌郎代男家向女家致谢意;九为“龙船歌”,是最精彩部分。每唱一段,大家跟着和起歌尾,场面热闹非常。唱完酒歌,迎亲队伍方能领着新娘欢笑回程。
谈“离”变色
东北达翰尔族男子娶亲,要迎着初升的太阳去迎娶新娘,象征新的家庭如旭日东升一样,永远幸福美满。达翰尔人把离婚视作非常不吉利之事,可谓谈“离”变色。有俗语说:“写离婚书的那块地方,三年不长草”。如果男方坚持要离婚,须举行仪式。仪式由娘家人主持,丈夫俯伏地上,妻子跨过他的颈,然后在男家的炉灶口和烟囱上缠一块白布,象征丈夫已死,这才算正式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