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效力:
复印件的法律效力不及原件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使用时效不同:
复印件的时效是阶段性或者一次性的,而原件的使用只有在有效期内则是持续有效的。
3、使用上的区别:
原件在证明身份信息上要优于复印件,例如身份证原件就可以直接在售票窗口购买火车票,而身份证复印件不可以,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才可以购票。
扩展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不加签注可能引发三大风险,包括到银行办理信用卡透支、被人用来开公司并从事犯罪活动、成为诈骗分子冒用身份证的工具等。一旦牵涉其中,会让个人花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防止冒用方法:
一是签注部分的笔画要与身份证的文字交叉或接触;
二是签注的每一行字后面一定要加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三是签注文字一定要签在身份证区域内,但不要遮住姓名、号码。
此外,在复印件上写下用途。但要所有人真正记住这几点,并且成为生活习惯,难度还是不小的,何况还有很多人并不知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复印件作为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