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了两年的女朋友,她突然和我分手,分手之后还要给她分手费,我到底应不应该给?

如题所述

在法律上来说,如果你们没有什么约定或借款关系,是没有给分手费这个义务的。
从道德来说,如果你在交往期间,用了女方较大额度的钱财,可以给一点,这是你的权利,给不给取决于你。
总体来说,没有义务给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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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4
她他妈的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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