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上班时间(2014.10.13下午15.30左右)不慎被单位3.5吨叉车压左足,单位在我受伤的第30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但目前尚未得到结果。请问我从10.13日起到12.12住院治疗以及出院后医生开的病假一个月期间是否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还是必须要等工伤认定结果下来,且认定为工伤后才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不是必须要等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才可享受。
用人单位为决定主体:一般当地会有停工留薪期的分类目录,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证明来综合判断,比如北京、天津、湖北。
停工留薪期注意: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单位不承认,非要到工伤认定出来才承认,那我这3个月的工资是否应该要求单位补发?
追答你好,当然可以要求单位补发。
你好,当然可以要求单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