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审判决以后,被告不可以重新上诉。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既是指经过二审判决后就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但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有新的证据能证明原先的判决错误是可以进入申诉程序进行再审。(所谓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
拓展资料
一、法院终审
终审判决,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二、二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在中外法制历史上,都曾出现过各不相同的审级制度。中国建国初期曾实行三级三审制。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实施后改为四级两审制,即两审终审制。中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上都为地方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四级。
三、二审终审制的缺陷表现
1、不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因为,终审法院的级别较低、数量庞大,各个终审法院对法律的解释往往千差万别、因地而异。
2、一些终审法院的审判水平相对较低,第一审不当裁判难以通过上诉审得到纠正。
3、不利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人情关系的影响。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