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受伤,没有与包工头签合同,能否赔偿,打官司能胜诉吗

A工人在B包工头工地打工,没有签合同,因为自己忘记做安全措施,从三米高工地跌落,导致手腕粉碎性骨折、肋骨两根骨折和盆骨错位骨折骨裂。B包工头是从C承包商那里接的分包,住院期间B包工头自己付了一万的医药费,后续B从C那里拿了二万五,但是每次C都让B打了欠条 ,然后B就不愿意再支付医药费,目前手术后费用正好花了三万五,但是还要住院半个月,但是B不肯再付费,B和C也没有签合同,C呢是向人家公司借的资质包的工程,请问A如果打官司自己要负责吗?主责任是谁?能否胜诉,获得医药费和赔偿

工伤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是指在各种工伤事故中不以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为赔偿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也就是说,在生产工作中发生伤害的原因只要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单位均应当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因此,B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不过,如果企业有加入工伤保险基金的话,医疗费等,是可以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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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完全可以赔偿。
不管是如何分包的,各级分包不愿意承担,直接找最上层的承包商,跑不了的。
最简单的方式找媒体帮助,想相关部门(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局等)
复杂的处理方式:找律师打官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17
这个问题,现在什么都要讲求证据,肯定会给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呢,不会很多,甚至都不够律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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