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而言,一些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如果警察调解不成功的话,之后都会通过法院的判决来使他们得到最公正的解决方案。而一些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更是会经过法院的审判,让他们得到法律的制裁,法院起诉是需要程序的,需要原告先递交材料到法院,然后法院决定开庭时间,向被告人发送传票。收到法院传票后不去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传。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二、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因此,我们收到法院的传票一定要认真对待,在规定的时间出席。我们可以在等待开庭的这个过程中,去仔细的回想一下事情的经过,看有没有什么对你比较有利的证据,在开庭后呈到法官面前。就算当时没有很好的将证据保留下来,我们也是可以出庭与原告当面对峙,对于原告所发的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证词予以辩驳,让法官能够更加全面,更加形象的了解到事情的发生经过,也可以让法官做出更公正的判决。就算你认为这个判决你不满意,你也可以选择继续上诉。但你如果收到传票不出庭的话,法官只会按你缺席来正常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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