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子女要还吗

您好,我爸欠了别人好几百万的高利贷连同自己的一起放出去现在要不回来,在没放款之前他自己有多少钱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现在又贷了几百万的高利贷我们也毫不之情,一直以来他做什么事情都不和我们说,不过我2003年接了他的班,04年我们结婚都时候他给了我们一套楼房,价值四万元。他现在被要债人逼的抑郁症住院了。我想问他以后不在了,我用偿还这笔债务吗?

不需要的,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扩展资料:

债务偿还的相关要求规定:

1、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

2、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3、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5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第3个回答  2020-07-20
如果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话,老爸欠款子女不用成担绩任的话,这等于在叫我们这些执法公民,这样去犯罪。放真欠款不要还,死了就一了百了。像现在这样,我欠你钱,你起诉,我不理。法院多拿我没有办法,哪怕是您呢。你算老几啊?主要跑出浙江省,法院就不可能老远跑外省来抓人。这是我亲身经力的,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的。
第4个回答  2014-08-22
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