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8月进入安邦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理赔部,同年12月转正,2007年到2008年,是签了一年合同,但是此后2008年到我现在自动离职1年9个月期间,没跟公司签订过合同,唯一的一个合同是跟一个非安邦保险公司的公司,叫北京邦业公估公司(大概)签的一个合同,不知是否有效,此合同我也没全部签完,有些地方因为有疑问就没签字。现在我已正式离职,想举报此事要求安邦保险公司给我因不签合同的补偿,不知要向何部门投诉,请指点
如果是派遣的,因该有相应的派遣合同,当然不排除安邦保险公司给我们下套
我不明白所谓反咬一口是什么意思,难道它可以承认我没在他那里上过班?如果都像2位说的那样,那劳动法不就是个摆设么?劳动者连一点维权意识都没有,那不是比农民工还惨。按照新的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他不签合同就给我发工资就算是尽到责任,那还要合同来干什么,要劳动法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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