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和我签合同,我现在离职如何要求赔偿

我于2006年8月进入安邦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理赔部,同年12月转正,2007年到2008年,是签了一年合同,但是此后2008年到我现在自动离职1年9个月期间,没跟公司签订过合同,唯一的一个合同是跟一个非安邦保险公司的公司,叫北京邦业公估公司(大概)签的一个合同,不知是否有效,此合同我也没全部签完,有些地方因为有疑问就没签字。现在我已正式离职,想举报此事要求安邦保险公司给我因不签合同的补偿,不知要向何部门投诉,请指点
如果是派遣的,因该有相应的派遣合同,当然不排除安邦保险公司给我们下套
我不明白所谓反咬一口是什么意思,难道它可以承认我没在他那里上过班?如果都像2位说的那样,那劳动法不就是个摆设么?劳动者连一点维权意识都没有,那不是比农民工还惨。按照新的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他不签合同就给我发工资就算是尽到责任,那还要合同来干什么,要劳动法来干什么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9-09
向当地劳动检察大队举报。我估计你与北京帮业公估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你很可能是被派遣到保险公司的。

参考资料:编辑短信“洛阳律师”四个字,发送到“12114”,更多律师信息自动回复到你的手机上。

第2个回答  2009-09-09
这样的情况,你是根本赔偿不到的。
人家只要给你工资,保证你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人家的责任也就尽到了,你还要怎样呢?
是不是看到一个漏洞想敲一笔呢?呵呵,别不承认这样的心理。我告诉你,别打这样的主意。小心被反咬一口
第3个回答  2009-09-09
时间太久远了,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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