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有三年多了,目前的合同期是签到明年为止的.公司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找我谈话.说我在外面散布谣言,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然后我向公司要求他们拿出人证或物证,他们拿不出来,也说不清造成了怎么很坏的影响.就是一再要求我自己递交辞职报告.但是我没有做过这种事,如果交了辞职报告,我就是自己承认做过这些事.
所以我想问问看,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公司提出和我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理由或证明?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相应赔偿?
公司又找我谈话,意思是只能赔偿几千块,补偿下.如果我不同意,那就调动岗位,但是说明岗位肯定比现在的要低.大家说我该怎么办啊?真的就没有可以说理的地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