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2007年我和老婆结的婚,她有一套房子(婚前的财产和我没关系,但是结婚时也没有公证过财产),如果是她有外遇导致离婚,请问专家房子是我们平分呢,还是归她,如果是归她有没有可能打官司能拿到房子的一半。
希望不要恶意灌水,我很想了解。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09-10
一般没有公正的话就不属于婚前财产,
但是如果他有当时购房的凭证或其他证据来证明购房时间是在你们领取结婚证日期以前,那就是属于婚前财产了,如果离婚全数归她。

打官司是将证据,婚前财产公证是证据,买房的凭证也可以是证据。如果她有证据,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2个回答  2019-07-25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好律师网参考
第3个回答  2021-04-06

民法典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个人财产类型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如工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继承的房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二)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如钻戒等高价值的饰品;

(四)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如尚未发表的文章;

(五)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如婚前财产的书面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第4个回答  2009-09-10
她有一套房子,属于她婚前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
第5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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