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比较二,在毕业时候竟然把档案的收件人写了学校,也就是学校把档案寄给了自己,在拿了交寄单复印件第二次去了省机要局后,他们才相信学校的确办了这么个荒唐事,给查了档案情况,发现档案的确回到了学校,我去学校收发室,翻出了我的档案,不过发现除了正面贴着档案收件人信息(学校自己)和既要编码,背面没有像网上通常说的封条和盖章,也就是学校没有在寄出前弄这些东西,我是山东的,请问这样的档案到底有没有问题,会不会引起我原籍(山东泰安市)人事部门的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