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你个人所有的房屋,因产权证书或者付款凭证能证明该房屋的取得时间在结婚之前,而你们二人又没有其他约定,就是你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才取得房产证不影响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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