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脑震荡后如何能构成轻伤?

甲被乙打伤头部及多处软组织,当场昏迷4分钟之久,清醒后觉头痛头昏,恶心欲吐,伤处疼痛。后送入医院进行治疗。
县级出具的法医鉴定为轻伤,认定理由:头部损伤后出现昏迷,清醒后不能回忆受伤经过。
但其他地方的鉴定认为不够成轻伤。
请问各位专家:
1、像这种情况如何才能确认构成轻伤?
2、脑震荡后遗症有哪些具体的症状?
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08-22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因此,昏迷4分钟按照条文规定,的确是轻伤。所谓脑震荡,有很多表现,比如头痛、头晕、呕吐、恶心,也包括昏迷,每个人都不一样。
问题是,因为所谓昏迷很容易做假,特别是没有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的情况下;而如果存在颅骨骨折、颅内出血,骨折、出血本身就已经可以认定为轻伤甚至重伤了,根本不需要昏迷的证据。
所以,很多地方的法医鉴定机构都在实际工作中不执行这一条款。我们这里(天津)就是这样,大约在2005年(也许更早),公检法三家法医最高领导一起讨论这一条款的不合理性,一致决定在天津的行政管辖区域内,公检法的法医不予执行。
至于你那里是不是也如此,就不好说了。问问省里的鉴定机构试试看,特别是省高院、高检、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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