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在浙江的一个农村(我的户口仍在那里),听说村里的土地2800亩即将被征用,而获得的钱会平均分给每个人。后来有曾听说,按照《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可享受双份的分红。但是村委会的决议是:1.之前户口转出去的不能有分红 2.独生子女“不”享受双份分红
我所遇到的问题是,我知道如果是国家铁路或者公路之类的建设所征用的土地,是完全应该享受双份分红的。但是据说我们这的土地是被私人企业所购买,所以我又不是很确定。特来求教有关方面的强人,希望能给我一些指点,如果确实还是可以分红2份的话,我将考虑起诉了。
最好能详细说明下,个人比较不确定,因为网上可以找到的都是国家建设所补偿的钱,而非私人企业,在此先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