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11
《淘宝网超时说明》变更生效通知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确保交易的有效、顺利推进,也给予买家、卖家充分的自主协商时间,淘宝网交易状态为“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的超时时间将从九十天变更为三百六十五天。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5年1月30日进行公示,2015年2月6日正式生效,即:
在订单适用范围内,自2015年2月6日起新增的订单适用变更后的超时时间。
注:
1、 以上通用交易超时淘宝网特殊交易超时除外;
2、 交易状态为“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的卖家发货超时,以下类型的订单不适用:
1) 淘宝网订单(订单中所有宝贝)实际付款金额大于2000元的订单;
2) 虚拟、直充、基金、保险、电子凭证、货到付款、预售、分阶段付款、代购(有代购商品标识的)、定制、生活服务、众筹、活体、房产、加款卡、拍卖、嗨淘、航旅、闲置等类型的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