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2016年梧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内容报考考生时间安排、考试内容、报考程序等内容,预计于2016年3月中下旬发布梧州市教师招聘统考公告及职位表。
②2016年梧州市教师招聘统考公告由梧州教育局发布,考生可以在广西中公教师考试网以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或梧州人才网上找到。
③以下提供部分去年统考公告内容,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精神,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文件精神,我市201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4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领到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合格学历。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保证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关于招聘在岗代课教师。2003年6月30日前经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经核定、公示、备案的在岗代课人员,2015年3月30日止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具体见《计划表》招聘对象范围),可报名参加招聘代课人员专设岗位考试。
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结束(4月12日)前提供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5年3月30日为界,如:35周岁以下,为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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