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德国工作签证可以去大部分欧盟国家,但不是全部,如果该欧盟属于申根国家则可以,如果不是属于申根国家则不行,如英国需要额外签证。
申根协议与国家:
根据1985年,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定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
《申根协定》同时包括旅客必须落实沿途经停申根国家饭店等若干原则规定。截至2013年底,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6个: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
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列支敦士登和马耳他。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国。
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任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