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及经过按时间顺序写:
1、2014年4月份调至某地担任经理,交接过程中发现有经销商先货后款问题(货买完了给钱汇给会计),交接时经销商欠货款13万(交接表上有),因刚调至当经理很多情况不是太熟悉,前任经理也认识就没向公司汇报情况会计也没汇报,公司是要求先打款再发货。
2、2014年8月由经销商开发的一个地市,一个月销售在20万左右,但是位置是在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外的地方,向公司汇报后允许此经销商开发销售。后来公司直接与其开发的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取消了此经销商在地市的销售资格,经销商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后决定拖欠的货款不给公司,欠款有23万。
3、8月份发生事情后上报公司处理,招商部经理未告诉老板,把事情压下来了,后来10月份老板召集经理开会,我上报后老板才知道。
问题:
1、公司要求是先打款后发货,但是款没打公司发运部也没查直接将货发过来了(经理将订单传给发运部),发运部未核实是不是有责任?
2、销售部经理未将事情及时上报老板,是不是耽误了最佳处理时间?(经销商想合作,只是自己开发的市场直接被公司带走了,很生气)
3、货是直接发到经销商仓库的,收货时我也不在场,没有我的签字,是经销商签的,这也是我来当经理前的惯例,对此次事件有不有什么影响?
4、因没有办理出货手续,导致经销商不认账,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欠款23万怎么办,如果经销商那里要不回来对于我来说怎么赔偿损失!!!!!?
5、从2014年8月份到现在也没处理好,我也不想在这公司待了,老板又不让离职,怎么办?怎么离职最好,等不到处理完了,精神压力大。
6、交接时的欠款13万是不是也算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