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5月入职,公司19年1月才帮我交社保,公司越来越恶心准备明年过完年辞职了,被压迫久了辞职了也不想让公司好过,准备明年2月辞职,辞职后可以去仲裁要求赔偿17年5月-18年12月未缴纳社保单位部分吗
直接要求赔偿单位缴纳部分的金额不行么
谢谢你的回复,因为19年1月了公司已经给我开始交了,因为继续在职了一年没要求赔偿,会不会17年5月-18年12月的没交就不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