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现在不再需要教育相关部门盖章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办理转学手续需要提供5份有关材料,分别为《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确认);《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对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相关例子:
日前,因为家长工作变动,正在读高三的张旭东,需要从河北省新乐市第一中学转校到石家庄实验中学就读。家长将一应证明材料交给转入学校的学籍管理员拍照后,上传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待各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张旭东的转学流程就完成了。
“以前办理转学至少要盖四个章,现在一个章都不用盖,只要向学校提供材料进行网上办理就行。”据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转学、休复学、退学、关键数据变更等学籍异动业务流程。
除因故障需要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材料盖章审批环节,学籍异动证明材料由相关学校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
参考资料:人民网- 学生转学不再围着公章“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