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从公司正式离职,30天之前就提交过申请,通知我7月份仍需要交社保并提出由我个人全额承担是否合法

六月二十五日从公司正式离职,提前三十天前就提交过申请,结果现在七月份,到了开工资的时候却告诉我需要我全额缴纳七月份的社保,这个需要我交么?合法么?

如果你已经离职,那么完全没必要再在公司缴纳社保,要不然你在新公司就没办法及时办理社保增加的。
你要跟公司人事问清楚,为什么7月份还要再缴纳一个月的。
当然,如果你一时还没有找到新工作,那么倒是建议你考虑在公司再缴纳一个月,但因为你已离职,这种情况还是应该你全额承担费用的。
这个前提就是,你在还没有新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才考虑,是为了避免你的社保断开,影响比如医保甚至一些买房买车这样需要社保连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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