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谢谢帮助!

已经离职有3个月了,还有1000多提成未发,已投诉劳动局,劳动局说工资不归他们管,但是他们会尽力帮助,现在劳动局说,该公司不承认有我这样一个人,也就是不承认拖欠我提成工资,让我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要花钱,是不是要请律师?不花钱可以吗?谢谢你们的回答!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问题补充:
去工商局告需要怎样的程序
---不是去工商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里负责劳动监察的部门,工商局是不管劳动纠纷的。

如果我辞职是不是公司就得必须给我
---只要你能按照我上面说的举证,100%可以追回你的应得工资,并且增加25%的经济补偿金。

我们公司文秘更惨,4个月只给两月工资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一起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这样在举证等各方面效果更好一些。

参考: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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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2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处理

第2个回答  2017-09-08
你去的是社区的劳动服务站吧,你直接去市镇的劳动局,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要钱也不用请律师的,开庭才要钱,开庭也可以自辩,不用请律师。你不是有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吗,这可以用作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追问

自辩赢的可能性很低吧,败诉会怎么样呢?我打算去论坛发帖声讨他们,可以吗?

追答

我打算去论坛发帖声讨他们:没什么用

自辩肯定没有律师专业,但是为了你这一千多块,公司也不会请律师的,律师很贵的

追问

他们比较害怕名声被染的,所以我觉得这样还是有用的,你认为呢?只要不触及违法的信息。

第3个回答  2017-09-08
这是公司很大问题的,但一般都会的,因每公司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事,你就发一个短信给公司高层,说希望在这两天便收到我应该的工资,因公司实在有一些事是不合法的,所以希望可以这两天内收到应收的工资,如不是我便会在各不同部门走走了,谢谢🤓你看看这可以吗?追问

我知道怎么做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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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9-08
那是骗你
劳动局不管谁管你问问他们追问

劳动局为什么要骗我呢?他们的人告诉我会尽力帮忙,但是提成工资不归他们管,他们只管基本工资,也就是城市最低工资。

追答

。。。。那就没办法了 我还以为公司欠工资不给 提成的确劳动局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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