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的信用卡消费可办理分期业务,农行于2018年4月起调整信用卡账单、现金分期执行手续费率,费率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各分期产品执行手续费率如下:
一、消费分期
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消费分期执行基准费率,每期手续费率为分期本金的0.6%。
二、账单分期
2018年4月8日前,账单分期执行现行费率。4月8日至6月30日,账单分期根据卡种、受理渠道执行差异化费率,具体每期手续费率如下:
非靓居卡:通过“短信、掌银、网银、客服人工、微信”办理6/12/24期人民币账单分期享受每期优惠手续费率0.57%/0.51%/0.48%;3期、9期账单分期执行基准费率,每期手续费率0.6%。通过“总行、分行外呼营销”办理6/12/24期人民币账单分期享受每期优惠手续费率0.57%/0.48%/0.45%;3期、9期账单分期执行基准费率,每期手续费率0.6%。
靓居卡:通过“短信、掌银、网银、客服人工、微信”办理6/12/24期人民币账单分期享受每期优惠手续费率0.57%/0.48%/0.48%;3期、9期账单分期执行基准费率,每期手续费率0.6%。通过“总行、分行外呼营销”办理6/12/24期人民币账单分期享受每期优惠手续费率0.57%/0.45%/0.45%;3期、9期账单分期执行基准费率,每期手续费率0.6%。
三、普通现金分期
2018年4月8日前,普通现金分期(含信用金马上分)执行现行费率。4月8日至6月30日,普通现金分期(含信用金马上分)办理3/6/9/12期享受每期优惠手续费率0.56%/0.52%/0.52%/0.52%。
四、信用金(分付)
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信用金(分付)执行费率为8.64%(24期、手续费一次性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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