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狭义"公安",包括治安警、户籍警、刑警、交警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劳改劳教部门的司法警察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四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注:劳动教养已经被废除)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服装以藏黑为主色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以奕忻、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为代表的洋务派,掀起了一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受洋务运动的影响,"设立警察,以维持地方治安"的建议,曾被总理袁世凯提出过。但是,由于创设警察年费巨大,财务濒于枯竭的清政府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这件事也只好一缓再缓,直到上世纪初,才由地方第三者筹款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