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只有23个省。
一、23个省简称:
河北省(冀)石家庄、河南省(豫)郑州、 云南省(云)昆明。 辽宁省(辽)沈阳、黑龙江省(黑)哈尔滨。、湖南省(湘)长沙、 安徽省(皖)合肥、 山东省(鲁)济南、 江苏省(苏)南京。 浙江省(浙)杭州。 江西省(赣)南昌、
湖北省(鄂)武汉、 甘肃省(甘)兰州、 山西省(晋)太原、 陕西省(陕)西安。 吉林省(吉)长春、福建省(闽)福州、贵州省(贵)贵阳。 广东省(粤)广州、青海省(青)西宁、 四川省(川)成都、 海南省(琼) 海口、台湾省(台)台北
二、直辖市: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三、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新)乌鲁木齐。广西壮族(桂)南宁 内蒙古(蒙)呼和浩特、宁夏回族(宁)银川、西藏(藏)拉萨
四、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澳门
扩展资料
省份简称,指中国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止,划分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共计34个一级行政区,之后数量一直稳定不变。
历史沿革(1949年至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分为六个大区)
1、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个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12个直辖市(南京、重庆、上海、北京、天津、武汉(后改名为汉口)、广州、西安、青岛等)、5个行署区、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2、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个省、1个自治区、14个直辖市、1个地方、1个地区。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3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3、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个省、5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
4、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复成立天津市(直辖市)。
5、1988年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
6、1997年重庆从四川省分立,成立重庆市(直辖市)。
7、1997年,香港脱离英国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8、1999年,澳门脱离葡萄牙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省份简称—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