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流程

如题所述

在进行工伤保险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流程很重要,如果办理不好流程,那么很有可能就不能及时获得赔偿。首先是工伤保险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第三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第四是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09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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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4
  
  具体流程参考如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同事还需提供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及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质疑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材料:A、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B、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C、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D、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外埠农村户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同时提供本人申请,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部门主管确认、中心主任审批后,返回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对后进行业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后,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财务部,同时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系统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经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进行基金支付。
  5、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a、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b、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c、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委托他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提供);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9、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10、供养亲属申领抚恤金待遇的另须提供下列材料:
  a、生活来源证明(无任何收入,依靠因公死亡人员生活);
  b、就读学校证明(供养亲属年满18岁,在全日制院校就读);
  c、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级以上劳动能力出具的相关证明(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d、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供养亲属因患严重传染性疾病需住院短期无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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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7
一般,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需携带的资料:工伤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死亡证明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4-19





6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0个月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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